園區華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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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買屋賣屋 美三房+平面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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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城百貨2  

新光三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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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簽約之前,眼睛要睜亮,不能只靠建商「嘴上說說」就輕易認同簽約。
預售屋看不到實體,一定要更加留意細節,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房仲業者指出,合約坪數與實際交屋坪數的誤差,應往正負1%之內,如果不足坪數的部分超過1%,則應要求建商找補,如果誤差太大,可要求建商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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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奢侈稅)條例第5條第6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屬本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六、銷售因繼承或受遺贈取得者。」故銷售因繼承所取得之不動產,該不動產於持有2年內出售者,非屬奢侈稅條例規定之特種貨物。
 
納稅義務人甲君於2010年與其兄弟3人共同繼承高雄市仁武區相鄰之AB2筆土地,為顧及各共有人需求,於20134月將其持有面積較大之A1/4持分,與其兄弟交換面積較小之B3/4持分,而取得B地全部所有權,並於201311月出售;因自認為適用奢侈稅上揭條款規定屬「繼承」取得之財產免課奢侈稅,故未依法辦理申報。惟甲君出售B土地中有3/4係「交換」取得,僅1/4是「繼承」而來,故出售交換取得B地之3/4持分,仍應課徵奢侈稅374萬元,還要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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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仍應計入奢侈稅條例認定之戶數。》 

民眾出售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房地,須其本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該戶房地,並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始可排除課徵奢侈稅。奢侈稅條例所稱之「房屋」,並未以房屋有無建物登記作為課稅標的與否之依據,又參照房屋稅條例第2條第1款:「房屋,指固定於土地上之建築物,供營業、工作或住宅用者。」之規定,故出售未辦保存登記之房屋,應依法申報繳稅,以免遭國稅局查獲而補稅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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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訊雜誌 撰文 / Sway/口述,林正文/整理   

《黑心建商的告白》上市第一週就登上博客來、金石堂網路書店的銷售排行榜,打敗《張金鶚的房產七堂課》、尹衍樑的《尹教授教你十招聰明購屋》等書。沒有任何的行銷宣傳,該書卻在短短兩個月內,已經印製超過十一刷,被網友奉為「買屋寶典」。
智邦不動產版主Sway正是《黑心建商的告白》作者,大學念房地產相關科系,畢業後隨即進入不動產相關行業,做過代銷、房仲、建築與媒體相關行業。這些年來他看過上千棟預售屋新成屋以及中古屋,究竟該如何判斷一間房子的好壞?值不值得買?他將多年來看屋買屋的實戰經驗,整理成下列重點,教你只要花十七分鐘的時間,就可以快速篩選找到夢想屋。以下是他的口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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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開始,陸資取得台灣住宅用不動產又多了一道限購禁令上路,就是內政部新祭出的總量管制,規定陸資每年買房上限為400戶、土地上限為13公頃,同時最大忍受值為房屋2萬戶與土地一千三百公頃,對比台灣市場現況,如此低的開放數量,也被不少媒體解讀為抑制陸資炒房的房市利空政策,但不只首當其衝的陸企──萬通國際總經理周東權樂觀看待,甚至有業者私下解讀這其實應該是「假管制真開放」的重要指標。

雖然內政部日前已明白指出,因應部分輿情及立法委員反映近年來陸資來台取得不動產需求似有逐漸增加情形,是需要對陸資來台買房實施總量管制的理由,顯然用意就是要抑制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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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買屋賣屋 華江大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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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買屋賣屋 食品大華廈 八大學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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